先到先得:一些人才更早对你的项目产生兴趣,但可能缺乏**能力,或者很难与你亲近。他们适合成为公司的核心员工,而不是你的合伙人。要与他们明确说明这个问题,然后继续寻找更合适的创始伙伴。
闪婚闪离:我们无法避免一个很尴尬的事实:不是每个人都有知人之明。你可能不慎将一个**印象很好的人拉入团队,但接触半年就开始对其不满。这就是我们常说「选择合伙人要接触至少三个月」的原因。
分权管理:创始人必须**自己的股权足够控制公司,并且需要和合伙人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各自管理小团队、各自下命令对公司是**有害的。较好的情况下,创始人丧失对公司前进方向的控制,公司战略动摇;更糟的时候,创始人遭受董事会的排挤,比如年轻的乔帮主被自己一手创建的苹果踢出公司。
分工不明:三个创始人都是技术也许还能挽救,三个创始人全是**的话,到底谁去见媒体?创始人的技能并非不允许重叠,形象良好能说会道的技术大牛也不是没有,但他不能包揽所有事务,让其他人无事可做。确定分工后各自负责是必须的,否则你会发现股权浪费在一堆低效的人手里。
股权兑现制度不完善:一定要建立类似于「合伙人基金」的股权兑现制度,或者至少设立股权的成熟期(分 4 年兑现成熟的股权,一个占 20% 股的人如果 1 年就走,则只能拿到 5%)。否则,大量股权到手的合伙人若选择离职,又不同意交还股权,也不允许公司回购,将会为公司带来极大损失,也会影响其他合伙人及员工的士气——我们接下来要为一个没贡献的人打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