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线传媒今日发布公告,宣布公司于2018 年3月10 日与林芝腾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林芝腾讯”)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光线传媒以 33.17亿元对价将持有的新丽传媒 27.6420%股份出售给林芝腾讯,本次交易后,光线传媒将**持有新丽传媒的股份。
光线传媒是在2013年10月25日与新丽传媒及其股东王子文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8.2926 亿元受让新丽传媒 27.6420%的股份。
当时 股权转让的原因是,王子文一直有移民的意愿,基于国内影视行业禁止外籍人士持股政策限制,需进行股权转让。
本次与腾讯交易完成后,光线传媒能全额回收初始投资成本并取得很好的投资收益,增加公司现金流,将对公司当期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经初步测算,就本次交易公司将取得的投资收益约为 22.66 亿元(未扣除所得税)。这意味着投资新丽传媒5年半后,光线传媒获得了*大的回报。
新丽传媒曾经排队5年准备冲刺国内上市,但在2017年5月,***网站披露了若干家IPO企业终止审查名单,新丽传媒在列,此后, 新丽传媒董秘办人士称:“撤回申请材料,只是为了准备重新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