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如何选择企业组织形式?

2014-12-01来源 : 互联网

创业之初,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对于创业者来说至关重要,因为这会直接影响企业的纳税额。企业组织形式的选择不仅关系到创业者纳税的多少,还关系到创业者的企业注册流程、创业者个人须承担的责任、以及创业者的**行为。

企业*常见的组织形式包括个人*资企业、合伙制、股份有限制及S股份有限制。上述企业形式*近又新添了两类:有限责任制(LLC)和有限责任合伙制(LLP)。由于每种组织形式适用不同的纳税规则,因此创业者肯定希望做出*为明智的选择,甄选出*合适的组织形式。

如果创业者选择“*资企业”作为企业的*初组织形式,但之后决定改制为合伙制企业,那么创业者可以将企业重组为合伙制企业或者其它形式。如果发生了企业重组,创业者请务必通知国税局以及创业者所在州的税务机构。

个人*资

*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莫过于*资企业,这种组织形式通常仅涉及一位拥有并经营企业的个人。如果创业者希望*自负责企业运营,那么不妨尝试下这种形式。

*资企业的吸引力在于税负,原因是企业费用及业务收入被计入创业者的个人所得税,即1040表格。公司利润及亏损则列在C附表上,该表同1040表格一同向税务机构报备。C附表上所列的“利润额”后被转填至个人纳税申报表。另外一点优势在于,公司所蒙受的亏损可抵消创业者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收入。

作为*资经营者,创业者必须同时报备SE附表及1040表格。SE附表的用途在于创业者可以计算所欠缴的自雇税。除每年缴纳自雇税外,创业者还须缴纳预估税,前提是创业者预计在扣除预扣税额及抵税额后,该年欠缴的联邦税款至少为1,000美元,并且预扣税款低于以下两者中较小的值:(1)当前年度纳税申报表所列缴税额的90%,或,(2)上一年度税额的100%。

联邦**容许创业者在每年的一月十五日、四月十五日、六月十五日和九月十五日,缴纳四笔金额相等的预估税。不同于其他组织形式,*资企业仅需缴纳一次营业税。该种结构的另一大优点是,创业者对企业具有**控制权——所有决策均由创业者制订。

然而,该结构也存在着若干有待考量的不利面。选择*资企业意味着创业者个人承担公司负债。因此,这就会给创业者的资产带来风险,这些资产可被没收用以清偿企业债务或偿还针对创业者提起的法律索赔。

*资企业的**难度也很大。银行和其他**渠道不愿向*资企业提供企业贷款。大多数情况下,创业者将不得不依赖于创业者自有资金,如储蓄、房产或家庭贷款。

合伙制

如果创业企业由多人共同所有和经营,则创业者不妨以合伙制作为企业的组织形式。合伙制包括两大类:普通合伙制和有限合伙制。在普通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负责公司的管理并承担企业的债务和其他义务。而有限合伙制企业中既包括普通合伙人也包括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为企业的所有者和经营者,并承担合伙制企业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只扮演投资者的角色;有限合伙人对公司不具备控制权,也无需与普通合伙人承担同样的责任。

除非创业者预期公司的投资者多为被动投资者,否则有限合伙制并非组建新公司的*佳选择,原因在于这种合伙制结构需要报备大量文件,并且在管理方面极其复杂。如果创业者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希望积极参与企业运作,那么普通合伙制会比较适合。

合伙制的一大优势在于这种结构享有的税收待遇。合伙制企业无须缴纳所得税,而是将利润或亏损“转移”给合伙人。缴税时,合伙制企业须向国税局报备纳税申报单(1065表格),申报其收入和亏损。此外,每个合伙人须在1065表格的K-1附表上申报其收入和亏损份额。

如果创业者采用普通合伙制作为企业组织形式,个人责任则是主要的考虑因素。和*资经营者一样,普通合伙人个人承担合伙制企业的责任和债务。每一位普通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合伙制企业,进行借贷或制定对所有合伙人有影响及强制性的决策(如果合伙协议允许)。请谨记,合伙制企业构建成本比*资企业大得多,因为合伙制企业注册需要更多的法律和会计程序。

股份有限制

相比较其他大多数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制更加复杂,成本也更高。股份有限公司是*立于企业所有人的法人实体,因此,需要满足更多法规和税务要求。

对于企业所有者来说,股份有限制所提供的*大好处是债务保护。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不属于企业所有者,所以,如果以股份有限制为组织形式,创业者的资产所承担的风险较低。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留存部分利润,而创业者也无需为此缴税。

另一大优势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出售股票(普通股、优先股)进行**。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无限期地存续,即使股东发生死亡、出售股份或伤残等情况。然而,股份有限制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不足是成本较高。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据各州的公司法设立的,因此创业者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此外,因为相比合伙制企业或*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须遵守的规则与条例更为复杂,所以该组织形式需要更多会计和税务方面的服务。

股份有限公司的另一大不足是:企业所有者须就企业利润缴纳双重税负。股份有限公司不仅要缴纳联邦和州两级企业所得税,而且以股息形式分配给股东的任何利润也要按照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上的个人税率缴税。

如果股份有限制企业拿出一部分利润作为创业者及其他股东的薪水,这样可以减轻双重课税的影响。对于以合理薪酬方式分配的利润,股份有限公司则无需纳税,而且公司能够将分配的利润作为企业经营费用进行扣除。然而,国税局对于合理薪酬的额度设定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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