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亨被提拔为御史

2014-08-31来源 : 互联网

1826年陈光亨顺利通过会试,成为进士。此后,他虽一直在翰林院任职,且担任过翰林院编修,但并无实职,因此也谈不上建树。直到1837年他被提拔为御史后,其才华得以发挥。

从这年算起,到1846年退养,共9年时间,是他大有作为的时期。9年中,他主要担负两方面的职责:**,监察(监督考察,监督检举)。从留下的奏章看,其监察主要内容有二:一是针对时弊,向皇帝提建议。其不少奏章,引起了道光皇帝重视,经皇帝御批后,直接进入国家决策。如1839年,他针对官场中内外臣僚竞相拜认师生这一弊端,上了《奏请禁臣僚拜认师生》奏折,详细分析了当时臣僚互相拜认师生的种种现象,提出了“人臣之义,公而无私”的观点,一针见血地指出竞相拜认师生的实质是“以势利为结纳”,主张坚决禁止。道光皇帝御批:“所言甚是,嗣后内外臣工总当分励品节,不准借师生称谓,以为攀援上进之阶”。又如,他有感于州县官吏调动频繁,上了《奏请定州县调繁年限》奏折,提出了州县官吏任期未满三年不准调动的建议,道光皇帝朱笔御批:“吏部议奏”。

二是弹劾**污吏。如针对狱卒番役凌虐人犯的现象,上了《奏请禁狱卒番役凌虐恶习》奏折,道光帝御批:“著各直省督抚认真查禁”。再如湖北候补知县孙楚镛私创刑具,搞刑讯逼供,他闻讯后当即上了《奏请饬查知县**非刑》的奏折;四川广安知县刘有仪、内江知县吴勤邦“贪酷殃民”,他上了《奏参四川州县贪酷殃民请饬查以肃吏*》的奏折,道光皇帝御批:“著该督复奏”。他的奏章不仅内容详实,建议具体,且颇有文采。据《年谱》载:其奏章“凡所指陈,皆国计民生之大事,谏草一出,人争传诵”。第二,巡城,即负责京城*安。

从1839年到1843年,他两次巡视西城,中间还巡视北城。巡城期间,他秉公执法,尽职尽责。据《年谱》记载:“公性直心慈,闻民间疾苦,必思拯救,遇人诉冤苦,非申理之不安。巡城时,不妄押,不积案,不轻传妇女,不多送刑部,一年之内,结案五百余件,民咸德之”。在任期间,他除监察、巡城之外,还从事了监顺天乡试、监翻译考试等公务。无论职位如何变换,他*大的特点是铁面无私,刚正不阿,因此权贵见到他“莫不深自敛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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