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购物引发纠纷,争执中一男子将对方砍伤后外逃,被列为网上逃犯。洪湖市公安局汊河派出所民警锲而不舍,5年来多次到犯罪嫌疑人沈某家里做工作,终于使其投案自*。2009年10月5日,周某等四人在仙桃市“一洁具店”内购物时,被3名男子用刀砍伤。
经法医鉴定,周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经仙桃市公安局侦查,肖某、吴某、沈某(男,洪湖市人)有重大作案嫌疑,便将上述3人列为网上逃犯。
5年来,洪湖警方坚持到沈某家做工作。今年8月,该所通过侦查发现网上逃犯沈某在洪湖市汊河镇街道附近活动。该所组织民警再次上门做沈某家属的思想工作,督促其早日投案自*。8月13日下午5时许,沈某在家属的陪同下终于到汊河派出所投案自*。主动交代2009年10月5日下午,受肖某邀约,伙同吴某、谢某将周某砍伤的犯罪事实。
目前,网上逃犯沈某已被移交仙桃警方,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