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意见》,我国将在2017年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换证、补证、挂失等“三项制度”。此举将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日前,经**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
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流程
**步 居住地受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第二步 户籍地签发
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第三步 居住地制、发证
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提醒:60日内发证 不增加收费
周期:
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周期。
收费:
异地受理与户籍地受理一样,群众都只需缴纳证件工本费,没有其他任何费用。
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
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丢失身份证,今后不用再回原籍补办了。这样方便了不少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