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网消息】据市编办向我网来稿,今年以来,我市简政放权,以“两取消”、“一调整”,积极推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两取消”是指:
一方面取消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从2015年开始,我市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不需要再年检。
但事业单位需要在每年3月31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网站上向社会公示其年度报告。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资产损益情况、对《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绩效和受奖惩情况、涉及诉讼情况、社会投诉情况、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另一方面取消开办资金验资,实行开办资金确认登记制度。从今年7月1日开始,办理设立登记时,开办资金由事业单位的举办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确认事业单位经费来源类型和开办资金的数额;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时,由事业单位直接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提供变更登记申请日之前90日内的资产负债表,并加盖本单位财务**。
“一调整”是指:
将法人证书有效期调整为5年。我市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格式及内容作出一些调整,在明年一季度前全面换领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人证书有效期一律由原来的1年改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