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凤纶,原名延琼,字紫琴,号畅陔,兴国州兴教里(今湖北省阳新县枫林镇)人。1864年中举,1874年中进士,选翰林院庶吉士1877年春,任江西铅山县令。见该邑谷仓空乏,便自捐俸金,并号召邑中士绅富户 捐献。
末及一月, 够谷万余担,以备岁歉。次年夏,河水猛涨,县城北大义桥冲坏,又捐俸补修。1891年为湖南临湘令,曾请兵**县东南大云山义军汪殿臣部。旋升湖南直隶知州,获四品衔。到任后,见州县乃滨江区域,水患频仍,即发动百姓增筑长堤,并在雅团设立义学以助开化。1893年调省。1897年就任枚县县令。后该邑洪水为灾,亲往查堪,解囊抚恤,并呈报上司请求赈济。
1901年春,陕西、山西发生饥荒,仗义助赈,擢为道尹。经北洋大臣袁世凯奏请,以道员仍回湖南补用,并商花翎二品衔。1887年,家乡大旱,刘为之请赈度荒。次年,在家乡倡捐学田。1902年告老回乡,同王凤池主持续修《兴国州志》3卷。1910年冬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