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时代是“乱臣贼子”迭出的时代,但是在这个时代却涌现出申包胥这样一个执着、忘我的爱国忠臣,正如黑暗中的一盏明灯,照亮个那个时代,更照亮了中国历史。
当好友伍子胥言“我必覆楚”时,申包胥则谓“勉之!子能覆之,我必能兴之。”申包胥没有阻止伍子胥实现他的“义”,而是去践行一个更大的“义”——对国家的忠诚。
在楚国国都陷落、昭王出奔,申包胥“不受命”就一个人来到秦国请求援助 “跋涉谷行,上峭山,赴深溪,游川水,犯津关,躐蒙笼,蹶沙石,蹠达膝曾茧重胝,七日七夜,至于秦庭。”秦哀公没有立即答应,于是“依于庭墙而哭,日夜不绝声,勺饮不入口七日。”终于打动了“素沉湎,不恤国事”的秦哀公。可见,申包胥对于国家的忠诚是执着而又热烈的,到了**不顾自己生死的地步。
在尽自己*大的努力兴楚成功后,申包胥简单的以“非为身、非为名、非卖勇”婉拒昭王的赏赐并退隐。从申包胥先前的作为来看,断不会贪图名利,且楚昭王是一个较为贤明仁善的君王,申包胥功成身退,可知不是出于“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原因,而是出于真心。这表明申包胥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尽自己的一份职责,是出于对祖国的真心的忠诚。而在时隔近三十年后,又不辞劳苦出使越国,为越国灭吴做出了贡献。
在那个“礼乐崩坏”,臣弑君、子弑父的时代,在那个各国人才为了自己的恩怨或者施展抱负纷纷游走他国的年代,申包胥始终尽忠于自己的祖国——楚国,以自己的行为诠释了“忠”的涵义,为后世确立了一个忠臣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