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激发市场活力,日前,湖北省局出台《关于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推出34条新政。
据了解吗,34条新政是监管组织体系、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行政审批服务体系等九大体系建设的具体化。在监管组织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推进基层监管机构改革2014年3月底前到位,科学划分省、市、县、乡四级监管事权,实现对全省食品药品集中统一监管。要健全完善市、县、乡三级政府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考核办法,建立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理顺省、市、县级检验检测平台在层级分布上的关系,完善技术支撑系统。
其中,在食品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探索推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民事赔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