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祁(998~1061)北宋文学家。字子京,安州安陆(今湖北安陆)人,后徙居开封雍丘(今河南杞县)。天圣二年进士,官翰林学士、史馆修撰。与欧阳修等合修《新唐书》,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卒谥景文,与兄宋庠并有文名,时称“二宋”。诗词语言工丽,因《玉楼春》词中有“红杏枝头春意闹”句,世称“红杏尚书”。
宋祁幼年与兄随父在外地读书,日子艰辛,稍长离父还乡,与兄宋庠于天圣二年(1024)参加科考。宋祁本是殿试时的状元,宋庠为探花,但章献太后刘娥不同意,谓弟不可以先兄,将宋庠定为状元,而置宋祁为第十名。世人称誉兄弟俩为“双状元”,分别称为“大宋”、“小宋”。
宋祁初任复州军事推官。经皇帝召试,授直史馆。历官龙图阁学士、史馆修撰、知制诰。曾上疏认为国用不 足在于“三冗三费”,三冗即冗官、冗兵、冗僧,三费是道场斋醮、多建寺观、靡费公用,主张裁减官员,节省经费。并与欧阳修同修《唐书》,《新唐书》大部份为宋祁所作,前后长达十余年。书成,进工部尚书,拜翰林学士承旨。嘉祐六年卒,年六十四,谥景文。
宋祁与兄齐名当时,文章见识以及做官之简明干练都过于乃兄,然而生活**享乐,多蓄婢妾声妓,不似乃兄那么清约庄重。宋庠官运亨通,仕至宰辅,时论以为小宋不如大宋通显,是性格奢放通脱所然。其实,宋庠从政一味慎静,几无建树可言,而宋祁无论在朝在外,每有直言谠论,且多切实之见,如论宋朝财政的“三冗”、“三费”,论河北军备等,在当时诸家改革意见中较为重要。这些言论表明他虽然不属于范仲淹**集团,但并非全然与改革思潮相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