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武汉连续缴纳1年社保买房方可落户,7月1日,武汉市公安局联合市人社局制定发布《关于办理在汉就业创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实施细则》,截至昨日,全市共受理符合新政规定的落户申请近100件,发放申请表1000余份,并为5000余人提供了新政咨询。昨日下午,警方官方微博进行微访谈集中回答市民关心的问题。
对于一些具体操作上的问题,警方解答表示,《单位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查询单》,毕业生可到各区社会保险管理处登记科申请打印;需要在实际居住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政窗口提交申请资料,不能跨区提交材料。
在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上,警方解答表示,毕业生无论哪种房屋必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使用购房合同无法落户;此外,与外地单位签的劳动合同,但实际工作地在武汉的毕业生必须注意,“就业”公司必须是在武汉注册,并且要提供在汉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且单位及个人社会保险必须在武汉连续缴纳1年以上,不能间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