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驰名中外的珍贵药材——人参,被人们称为“百草**”,但凭借地域优势,作为我国人参主产地之一,吉林人对人参可以说是司空见惯的。在我小时候的印象里,东市场后整整几条街上,密密麻麻地排列着大大小小卖参的店铺。
夏天时,人参就那么或一捆或一包或一摊的摆在外面,随处可见。再加上妈妈在家炖鸡肉时,偶尔也会扔里棵人参。所以,在我儿时的记忆里,人参**和名贵**药沾不上边儿,对我而言,它更像是一味炖鸡的作料,就像桂皮、大料……
直到我上初中,开始迷上金庸后,人参在我的心里地位才日益提高。原来,这是能续命的药。行走江湖,遇到弥留之际,含一片人参,那是可以救命的呀。于是,我从厨房里偷了一棵人参,藏在自己的写字台抽屉里,以备不时之需。
直到多年后的一次搬家,妈妈从我抽屉里翻出了那棵早被我忘在脑后的人参。结果可想而知,我,被一顿臭骂;那棵人参,依旧难逃炖鸡的“命运”。再次和人参“交手”,又是若干年后。
大学寝室,将五湖四海的兄弟聚集在了一方狭仄的空间里。更神奇的是,我们操着南腔北调的口音,不仅沟通毫无障碍,反而还会结下深厚的革命友谊。互通有无,是*明显的体现。
山东的煎饼、贵州的腊肉、上海的咸蚕豆、西疆的葡萄干、海南的黄辣椒……全国各地特产,能放进嘴里的,我们几乎尝个遍。总吃人家的终归不好,咱也得表示一下。但吉林有啥特产?这让我犯了难。正在这时,一哥们两眼放光的拍着我说“人参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