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股权激励的时点是创业者经常问到的问题。创业初期,公司价值不明显,即便创始人一开始就慷慨解囊,给员工发放激励股权,激励效果也不明显,因为股权的价值还不明朗。所以在传统概念里,一般会在公司拿到A轮**之后才正式实施期权等股权激励制度。
当然,在实践中,股权激励已经被引入到越来越早期的企业,很多专业的天使投资人在天使投资之后就要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不少创始人在公司正式**之前已经预留出了期权池等股权激励的份额,这也是一个可喜的进步。
在期权实际授予的层面,通常建议公司设立一段时间的冷静期,例如:员工到岗6-12个月的时间,以便于公司了解员工,确定股权激励对象的确是公司希望且适合长期留用的员工,尽量避免轻率地送出公司股权,因为股权的收回往往比送出要复杂更多。即使创业企业为了招揽**人才必须一开始就**期权,也可以考虑先签署期权授予协议,但期权起算时间从到岗后6-12个月的冷静期后开始起算,减少员工入职早期不稳定性带来股权激励争议的机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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