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过敏有哪些特别的表现

2017-11-14来源 : 互联网

皮肤易过敏在医学角度来讲是属于敏感性肌肤范畴,皮肤过敏指当皮肤受到各种刺激如化妆品、花粉、某些食物、污染的空气等导致皮肤出现红、肿、热、痒、痛、脱皮、起水泡、色素沉着等不舒服的异常现象,那么皮肤过敏有哪些特别的表现呢?

1、接触性皮炎

由诸多因素导致的皮肤炎症反应,轻者局部皮肤瘙痒,有少许零散米粒大小红点、红斑及轻度肿胀,重者局部皮肤水肿,有弥漫性红斑,大小不等的水疤,甚至渗液糜烂。

2、化妆品皮炎

是指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化妆品引起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的病变,是一组有不同临床表现、不同诊断和处理原则的临床症候群。发病前有明确的化妆品接触史,皮肤损害的原发部位是使用该化妆品的部位,同时应排除非化妆品因素引起的相似皮肤病。面部出现瘙痒、红肿、干燥等症状。

3、湿疹

是由多种内外因素引起的瘙痒剧烈的一种皮肤炎症反应。分急性、亚急性、慢性三期。急性期具渗出倾向,慢性期则浸润、肥厚。有些病人直接表现为慢性湿疹。皮损具有多形性、对称性、瘙痒和易反复发作等特点。

4、激素依赖性皮炎

是指局部地区长期不正当使用外用激素药膏以及激素类化妆品,症状及其相视与化妆品皮炎。外用糖皮质激素后原发皮损消失,但停用后又出现炎性损害,需反复使用糖皮质激素以控制症状并逐渐加重的一种皮炎。近年来,发病呈逐年上升趋势,顽固难*愈。

5、日光疹

发病与季节有关,春夏症状加重,秋冬自行减退或消退,次年又可复发,一般反复发作数月乃至数十年。好发于暴露部位,受累部位依次为颈下V形区、前臂伸侧和手背、上肢、面部、肩胛、股和下肢。皮疹多形性,常于日晒后2小时~5天间局部皮肤烧灼感或瘙痒,数日后发疹,损害有红斑、丘疹、结节、水疱、糜烂、结痂、落屑或苔藓样变等。

6、药疹

又称药物性皮炎,是药物通过口服、外用和注射等途径进入人体而引起的皮肤黏膜炎症的反应。几乎所有的药物都有可能引起皮炎,但*常见的有碘胺类药、解热镇痛药、安眠药类以及青霉素、链霉素等。

药物引起的不良反应非常复杂,大致可以分为:药物过量,不耐受,特发性,副作用,继发作用和过敏反应等。药疹是过敏反应的*常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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