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山南麓汉阳公园内。始建于南宋绍兴年间(1131-1162),明清两代曾重修,1918年又修。原在添福巷,1964年移此复原。据塔碑和志书记载,宋时汉阳一孝妇杀鸡奉姑,姑食而死,姑女诉于官,妇坐罪无以自明,临刑乃折石榴花一枝,插于石罅祝曰;妾若毒姑,花即枯悴;若属诬罔,花当复生。
其后花果秀茂,时人哀之,遂立塔花侧,并名之,以表其事。现塔屹立重台前**,高约4米,底径1米许,全为青石所砌,三层六面实心,浅檐微翘。第三层正面镌“石榴花塔”四字,第二层正面刻碑文,后面附“迁移小志”,皆为楷书。通体稳健挺拔,玲珑娟秀。
塔后和两侧,簇拥四排数十株石榴树,繁密苍翠,花开时,一片*红,恰与明代赵弼所作“孝意翻为边意终,芳容屈死恨无穷。至今塔畔榴花放,朵朵浑如血泪红”的诗意相应,颇耐人品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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