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九年(1652年)进士,任兖州推官,迁任行人,掌传旨及册封事宜。后转任户部主事。康熙十五年(1876年),授户科给事中。当时用兵频繁,他屡上书论筹饷之策。二十年,升左副都御史,不久出任江宁巡抚。因迎合明珠,遂得左都御史、户部尚书等高职。曾向江宁巡抚汤斌勒索,被**,乃尽力倾轧汤斌。
康熙二十六年,升为武英殿大学士,与明珠勾结更紧,时人称他为“余秦桧”。后左佥都御使郭琇在《特纠大臣疏》向清圣祖参劾了明珠和他二人的贪赃行为,明珠被罢相,他亦被革职。后居江宁。因营造宅第,被给事中何金兰弹劾,乃被逐回原籍,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