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艺术的悖论

2018-07-06来源 : 互联网

SAP公司的Tim Walsh是另外一位喜欢思考数字营销悖论的高人。他认为数字营销本身就是一个悖论:数字(Digital)代表了科学和技术,而营销(Marketing)代表了艺术与创意,是商业世界*“艺术”的工种。

爱因斯坦认为,如果一个方程看上去不美的话, 那理论一定有问题。同样,如果你的数字营销不性感,那技术手段也一定有问题。内容从文字进化到信息化图,宣传手册从铜版纸小册子进化到Html5响应式页面,是技术对艺术的馈赠,都是艺术与技术共存为数字营销带来的福音。

但是共存并不等于没有竞争。Tim Walsh认为在数字营销领域,技术正在挤压艺术的生存空间。论艺术和创意的修养,《广告狂人》里的Don Draper恐怕要高于绝大部分的现代广告人,但是如果他穿越到现在,他也许很难适应数字营销KPI考核、大数据以及营销自动化(marketing automation)带来的挑战。业内的一个大牛,曾经离职两年云游世界,两年后却发现**已经取代微博,一切都要艰难地从头适应。

数字营销“科技驱逐艺术”的另外一个印证就是4A广告和**公司的江河日下以及数据营销和营销自动化公司的崛起。在新崛起的数字营销公司,老一代来自台湾、新加坡和香港的创意总监和文案们**了中国广告和**的一个时代,现在他们正在被一群拥有“黑客营销”和“技术营销”的新生代营销人取代。好创意+好技术是品牌*渴求的Agency 品质。这个行业的迭代不亚于安卓更新系统的速度。

牛人凯文·凯利说,技术比任何的个人、**、社会组织都要更加强大。技术是生命体的第七种存在。人类目前已定义的生命形态包括植物、动物、原生生物、真菌、原细菌、真细菌,而技术应是之后的新一种生命形态。这是很残酷的预言。

数字营销的天平已经在向技术倾斜,我们应该如何站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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