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企业信息上网公示

2014-08-26来源 : 互联网

据获悉,《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工商部门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进行公示。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将从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工商部门将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企业信息,包括注册登记、备案信息,动产抵押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对这些企业信息,工商部门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根据条例,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工商根据企业注册号随机摇号,对企业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抽查。

市民一旦发现企业公示的信息有虚假,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工商部门将核查并予以处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公示信息隐瞒弄虚作假等情形,此类企业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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